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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院召开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和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动员会

作者:70      发布于:2015-03-17 10:34



  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开展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和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的工作部署,2015年4月2日,市检察院、公安局、法制办、商务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药监局、环保局、林业局、国土局、农业局、畜牧局、食安办等13家单位在洛阳市检察院召开了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和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动员会。会议由市检察院召集,市工商局、质检局、商务局等12个行政执法单位主管法制部门的领导、法制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了会议,市检察院办公室、政治部、公诉局、反贪局、反渎局、控申处、案管处部门负责人作为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和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领导小组的成员列席了会议。

        会议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局长秦波军主持,会上宣读了《洛阳市检察机关开展“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和“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实施方案》,市环保局、药监局2个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发言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金鹏华对“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作出了具体要求,一是要深刻认识“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、改善生态环境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,以实际行动回应党和人民的关切。二是要转变观念,对于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,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加强联动,及时依法固定证据,解决疑难问题,形成打击合力。三是要以“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”为契机,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,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良性应用,尽快实现和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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